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,抓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。为确保教学工作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,进一步提高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,根据《周口师范学院听课制度》的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听课人员及听课量 1.院正职领导及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,其他副职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。 2.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。 3.教研室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。 二、听评课方式及要求 1.听评课以集中听评课方式为主,每学期由教研室主任制定听评课计划,原则上没有课的老师都应按时参与集体听评课。 2.听评课内容包括理论课程及实验课程。 3.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《周口师范学院听课记录》,内容要充实、客观,听课后按计划要求集中参与评课,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,听课教师应认真发言,实事求是地指出授课教师在教学中的优、缺点,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,以促进授课教师改进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。涉及教学环境、教学设施、教风、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、院沟通。 三、听课制度的落实与管理 1.听评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,教研室所有教师均需参与听评课。 2.听课人员统一使用教务处印制的《周口师范学院听课记录》。 3.听课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。 2009年9月 |